政府真对残疾儿童上学有补助费吗

2024-11-25 1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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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扩展资料: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

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目前中国的残疾人大多面临衣食住行、就业、成家、就医、养老等各种生活困难。比正常人困难不知多少倍。各地残联每月都向企业收取残疾人管理费,我国每年企业按每个员工向残联缴758元,一个100人的企业,每年就缴758x12x100=90960元,即9万多元、可是真正的残疾人从来没有得到过什么补助,残联只是有康复器材,可是哪个残疾人会不顾吃喝,去康复中心锻炼哪?不知道这些钱都用来干什么了。所以真正帮助残疾人应该从实际需要,切实对残疾人有帮助。如给一定生活补助,哪怕每月2、300元。现在军人和70岁以上老人坐公交车免费,而行动很不方便的残疾人坐公交车却要付半费,很多长途郊区线路还是全票。

回答3:

应该会有,你带去找人开证明

回答4:

有补贴,各地政策不同。

以广州为例,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教育扶助办法的通知》规定:

第三条  残疾儿童生活补助

残疾儿童就读学前教育机构,在读期间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第四条    残疾学生生活补助。

(一)非寄宿残疾学生生活补助。

1、非寄宿残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在读期间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2、非寄宿残疾学生就读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在读期间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二)寄宿残疾学生生活补助。

1、寄宿就读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普通残疾学生,寄宿就读期间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2、寄宿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寄宿就读期间按每人每学年40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第五条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生活补助。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期间,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就读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期间,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残疾学生生活补助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生活补助两者不得同时领取。

第六条  残疾人教育奖励。

(一)残疾人中等教育奖励。

残疾人通过省、市、区教育部门安排(含省、市直属学校自主招生)就读中等教育学校,可于毕业两年内凭学历证明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元。

(二)残疾人高等教育奖励。

18-55周岁的残疾人通过普通高考、单考单招、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证明,毕业两年内凭学历证明可获得一次性教育奖励:大专奖励4000元,本科奖励5000元、硕士奖励6000元、博士奖励8000元。同等学历的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扩展资料:

广东基本实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零拒绝”

周围的小朋友或抱着爸妈或拉着老师放声哭闹,而薇薇和安安似乎浑然不觉,从玩具柜里掏着心爱的玩具……原来,他们是一群听障儿童,昨日在广东省残联康复中心开学了。此外,位于番禺的全省首个健残融合教育基地已破土动工,将于明年启用。

“我们最初就是太自信,其实又是太无知,耽误了孩子的康复。”安安的妈妈王女士称,儿子今年3岁半,早在4个月时已确诊左耳听障,“他爸是双硕士、大学教员。

我是硕士生。过去以为凭自己的能力和方法可以教会孩子说话。”陈女士说,无奈的是,经过各种尝试和努力,孩子始终发音不清,不会主动表达。延误2年,错过了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机。

目前,在省残联康复中心接受康疗的幼儿有50多名,他们的家长都有类似的经历和“实在来晚了!”的慨叹。然而,他们和孩子又是幸运的,因为在该中心接受康疗之后,多数孩子可以在小学阶段转入普通学校就读了。

“轮候入学非常难,我们尤其珍惜这个机会。没有完成寒假作业,心里好内疚!”女孩薇薇的妈妈陈女士本身就是一名幼师,但对于听障女儿的教育,她说:“我们跟着老师从零学起。”根据老师指引,每天薇薇要做1个多小时的听力、语言训练。

“寒假恰好过春节,走亲访友,训练时间少了点。”不少听障儿家长表示,“别人家都盼孩子多放几天假,我们昐着孩子早点上学,就怕耽误了康复。”

“现在缺口很大,还有很多孩子没得到康复的机会。”省残联康复中心主任李春玉称,全省约有3万多名0~6岁的听障儿,却仅有60多家康复机构。民办康复机构收费普遍在2800元~4000元/月之间,家长大多不胜负荷。

“听障儿与其他残疾儿童相比,在经历康疗之后,更易于融入社会。”李春玉称,过往10年,省残联康复中心有数百名听障儿在接受康疗之后顺利进入小学学习。

她介绍,广东已基本实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零拒绝”。而且,广州已明确,在普通学校,每5名残疾学生须配备1名特教老师。

李春玉还透露,省残联康复中心位于番禺的二期工程已于去年12月动工,最快将于年底落成,明年投入使用。该处将是全省首个健残融合教育基地,占地3万多平方米。最值得关注的是,该处将运用健残融合教育方式,同时招收健康及残障儿童。

参考资料:人民网-广东基本实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