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造成孩子摔伤的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次要责任
九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孩子不是上学的时候买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承担;
学校也有责任,要承担;你如果认为同学有责任,可以让同学家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