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籍的人是可以在德国登记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在德国是受法律保护的,为了可以中国使用并且要受到法律保护需要办理中国驻德国使馆的认证才可以。
德国的结婚证在中国使用只要办理了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后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与中国的结婚证一样有效力;
**是的**,中国籍人员在德国结婚登记后,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同样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与国内公民在境外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其结婚登记在国内同样有效。在德国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只要未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机构。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但是如果该结婚证要在中国境内使用或证明双方的身份关系,确实需要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可在国内使用,比如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变更婚姻状况;将来双方离婚向法院起诉时,该结婚证的公证认证也是前置程序。所以为了避免将来的麻烦,当事人在国外结婚后,还是及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为宜。
中国是承认在德国合法登记的婚姻事实,在德国拿到结婚证明后,在中国就不用登记了,德国结婚证在中国使用,只需进行德国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