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离婚办理一年内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但是如果当时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因素,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的公证,仅仅是公证机关对于签订协议双方当事人 在订立协议的时候意思表达真实,不存在 胁迫的情形进行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的合法财产。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综上所述,公证仅仅是就双方当事人订立协议的时候意思表达真实进行客观见证。
但是如果女方有证据 证明 在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存在 隐藏 转移 变卖 损毁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女方财产
即便双方已经离婚 财产已经分割完毕 在证据充足之情形下
仍然可以发起离婚诉讼 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并非上述情形,那么女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