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将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