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保增减员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2024-12-20 17:48: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以个体工商户为例,个体工商户(开户后办理增员)

办理对象: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需提交的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相关事项:

1、缴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参加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市人社局每年6月30日前公布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缴费办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市农商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社保卡(市民卡)的银行帐户按月扣缴社会保险费。

在每月25日之前确保账户有充足的余额,才可以当月成功扣缴社会险费。当月26日至月底期间会进行扣款,当月扣当月的费用。当月未扣到社保费用的,会统一收到欠费短信提醒,次月进行补扣。如个体户经营者还未办理市民卡,可以先开户增员,在柜面现金缴纳保险费。

3、网上申报。雇工超过3人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以至人社局社保大厅的商务中心申请开通网上申报。

4、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的,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办结时限:每月1号至25号工作日办理开户及增员,即时办理。

办理部门:各镇劳动保障所、市社保服务大厅结算柜台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保减员需由单位办理。没缴纳社保费用,即为停保状态,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个人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可循仲裁途径解决。如属于本市户籍,可向该单位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属于非本市户籍,单位为市属单位,可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单位为区属单位,可向该单位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为省属单位可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社会保险如何办理增员?

回答2:

按照官方的规定,深圳社保增员步骤主要是这些:首先,要进行新参保人员的增加资料提供,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增加表还必须写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其次,要填报一些表格,比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个人信息登记表等。然后,要进行转入人员增加,网上预约取号之后,携带所有的资料去服务大厅办理。

 

步骤很明了,但是整个过程如果要企业自己的人员去办理,是相当麻烦的。作为需要在业务上下功夫的企业来说,这些基础的事情一般是会交给第三方代缴平台来操作的。比如壹人事,完成简单登录及企业认证服务签约流程,就可以直接在线参保了。

深圳的企业,可以根据行业内部的合作以及联系,了解到深圳什么平台值得选择,这样做除了能够增进企业之间的互利,还能帮助自己不绕弯子找到合适的代缴平台。同时,进入代缴平台详细的业务介绍,看看各项服务是否到位,是否有隐性收费,服务费用是否合理,能够给企业节省金钱成本,资质是否齐全安全与否等,考察清楚之后基本可以决定是否该代缴平台进行操作了。

如果选择第三方平台进行代缴,那深圳社保增员步骤就更加简易方便了。

回答3:

企业办理社保工作人员,登入参保地社保局网站的企业缴费帐户,在网上申报企业员工增、减参保即可。

如果参保地社保局不支持网上申报的,企业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则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填表申报变动情况。

回答4:

填写减员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即可。

回答5:

1、办理人员增加需提供手续:


(1)、新参保(在社保局一体化信息系统中无缴费记录人员):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录用(招聘)职工表、录用人员备案单、录用职工名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身份证原件(如已参保提供缴费证明),以上手续需提供原件。


(2)、转入人员: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录用(招聘)职工表、身份证原件、原参保地缴费凭证。


对于已办理网上经办系统数字证书的单位,可于人员新增当月5日前在网上经办系统提交增员申请,同时提交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录用(招聘)职工表、录用人员备案单、录用职工名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身份证原件的扫描附件,经过社保局工作人员复核后,完成增员业务。

《有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

2、办理人员减少需提供手续:


(1)、退休。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原件;


(2)、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名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其它原因(判刑、开除、自动离职),需提供相关手续原件。


对于已办理网上经办系统数字证书的单位,除退休减员外,可于人员减少当月在网上经办系统提交减员申请,同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扫描附件,经过社保局工作人员复核后,完成减员业务。


企业所有在职人员必须全部缴费,不允许出现中断缴费现象,中断缴费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