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质是什么?

2024-12-28 14: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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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营性质属于企业性质,在我国由于文化传播公司作为一个具有宣传文化、舆论传播等职能的机构,它同时也具备社会公共事业的性质。

文化传播就是传媒业当中的一个延伸领域,用现代的传播手段,通过传媒来进行文化的传播和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既是一个有着自身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又必须在国家统一领导和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企业经营权的确定和运用,都要体现这种特点和要求。

扩展资料

经营权的特征有以下:

1.经营权的主体不再是自然人,而是经济组织,尤以企业法人为主。

2.经营权的客体不再局限于土地及其之上的附着物,而是包括几乎全部的有形物质财产和无形财产,统称之为资产。

3.经营权的行使不仅仅是直接作用于物质资源,如耕种土地、居住房屋、穿行邻地,而是现代广义的资产经营行为。

4.经营权的效益实现不仅仅来源于客体本身,还来源于客体以外。

5.所有权人的利益更为密切地与经营权人联系在一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权

回答2:

在市场经济下属于企业性质,在我国由于文化传播公司作为一个具有宣传文化、舆论传播等职能的机构,它同时也具备社会公共事业的性质。

回答3:

属于服务业,不过工商局制定了详细的行业分类,你可以去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