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离职后怎么领取

2024-12-13 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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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把一系列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
法律分析
第一,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员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第二,如果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即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标准发放。
第三,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第四、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地区的赔偿额度也不同 。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直接向用人单位领取。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之后,持以下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凭据;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认定工伤决定书;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