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际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因此,在因家庭暴力造成的配偶一方人身损害的情形,应当适用《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而言,遭受家庭暴力受伤的婚姻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配偶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了损害。第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且必须是故意。第三,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因此,配偶在离婚前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诉讼。第四,提出损害赔偿的配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即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自己不能有同样的过错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就两个途径:协议,或者诉讼(“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纯属谣言。分居到死,都不会“自动离婚”)。
如果你们能协商一致,就先委托律师设计离婚法律方案,然后再由律师起草、审核一份离婚协议,拿着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只能委托律师去法院起诉了(办完委托手续后,只需要按照律师设计的诉讼方案实施即可,不需要去管其他的问题)。家暴赔偿,除了能证明的实报实销的部分,其他的赔偿很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请注意看,这个条款是“离婚诉讼”,不是“自动离婚”——实际上,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的概念)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意:
1、婚前或婚姻发生危机时,都应委托律师设计婚姻法律方案,才能有效避免婚后发生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3、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