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
9、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见强制执行,终结执行)。
《刑法》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 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执行程序
民事判决要在生效之后才能履行,生效日期以对方收到判决书次日起计算15天,裁定为10天,判决书中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钱款(或者物)交付给法院,由法院通知另一方到法院进行领取。也可以在法院审理时将银行卡帐号书面告之法庭,由法院记录在卷,法院在收到对方支付的钱款时会打入银行卡中,因此如果法院判决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应当与审理时的书记员或者法官联系,告之他们你的银行卡号,如果该案卷宗已经移送档案室保管,则可以到法院立案庭查询对方钱款是否到法院,如果到法院再告之法院你的银行卡号,让其转入银行卡中,如果对方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申请执行书。
一、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法院。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法院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法院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法院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法院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法院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法院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法院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法院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法院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法院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法院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6、处理好执行中止和终结手续。在一些案件当中,会出现暂时执行不了的情况,办案人员会向申请人出示一纸告知或做一简单书面笔录,作为代理人一定要看清和理解此文书所代表的意思,不能简单随便签上您的大名,这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和款项,作为此时的代理律师需要做的就是向原法院申请撤诉,只有这样执行法官才知晓该案件已执行完毕,不会出现再次向被申请人重复执行的情形。
对于执行案件,需要的是代理律师坚韧、认真负责的态度,同时需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去积极、主动、灵活地面对办案人员与被申请人。以上几点是本人长期从事执行案件中的一些心得,望对广大申请人和同仁们有些帮助。
你要去和被告沟通看对方是否愿意履行,不愿意又不上诉的话十五日后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