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益要求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人力资源的不断优化配置。在这一新形势下,不少参保人员到桂就业,社保关系跨省转移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自治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在我区正常参保缴费;
二、携带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和《医疗缴费凭证》到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开具《联系函》,由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与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对接办理;
三、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收到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联系函》,办结《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并将资料寄至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西社保关系转移最新政策解读:为人员流动架起便捷桥
人事的说法是对的,以后要是回苏州工作的,不如在上海新开个户,到时回苏州直接转过去合并,这样省事。
在单位参保的是不受户口限制的,在单位上班缴纳社保也是劳动法规定必须的。农村户口只是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在单位办理不受影响的。将来转回来合并是可以的,不过养老保险要交满15年才能退休,农村户口个人又不能交,只能在单位交,办理的时候还是先问清楚再办,不然交不满15年是拿不到退休金的。
要具体问社保中心呢
社保转移流程: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