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类型
(1) 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采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
扩展资料:
组建农民合作组织一般可以按下列程序运作:
发起筹备
1、成立筹备委员会,制定筹备工作方案。筹委会主要由发起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应成立专门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筹备和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为什么筹建该合作组织,由谁牵头发起,会员入会条件及合作组织筹备程序等。
2、由发起人拟定社名,确立业务范围。发起人一般由5—7人组成,由发起人会商拟定合作组织名称,确定本组织业务区域、业务项目、经营方式,并说明发起成立的缘由,预计会员人数及筹集的资金总额等。
3、准备发起申请书。将上述发起人讨论研究确定的内容填入合作组织发起申请表,并同时准备好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社宗旨,业务范围,经营效益,内设机构和下属组织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作社
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其专业分类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和水产业等五大类。主要有以下四种运作模式。
一、合作社+农户
这类组织模式中,农户主要通过自己的合作社把产品销往市场,具有鲜明的“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特点。如上海健绿花菜合作社,拥有股东社员72人,非股东社员76人,集中种植花菜10500亩,带动生产基地2万多亩,带动农户2000多户。产品销往上海、山东、北京、黑龙江等地,部分出口东南亚。这类合作社约占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的30%左右,一般以新组建的种植业合作社居多。
二、合作社+基地+农户
这类模式合作社一般都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基地,合作社通过生产基地,指导农户生产,并按标准收购或代销社员产品。如上海红刚青扁豆生产合作社,开发无公害优质青扁豆生产示范基地100亩,社员种植面积4500多亩,带动周边6个乡镇,近1万户农户种植青扁豆1万多亩,日销售量最高达500多吨。这类合作社约占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的25%左右;一般以养殖业种植业合作社居多。
三、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
这类合作社一般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企业占合作社股份的绝大部分,社员交纳一定数量的会费,以劳动或产品入股。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多数由龙头企业负责人兼任。合作社架起了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桥梁,成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如上海青西禽蛋生产联合社联结200多户养殖户,为青西禽蛋有限公司提供优质蛋源,公司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合作社社员的鲜蛋,从事加工和销售,从而形成了稳定的产业链。目前,约40%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此种模式。
四、合作联社+农户
这种组织模式由从事相关产业的不同合作社组成,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联合体,并在各环节上带动社员和农户。上海奉城肉禽合作社是在上海奉贤塘外珍禽养殖联合社的基础上,以上海奉塘七彩山鸡养殖合作社、上海天翼肉鸽养殖合作社、上海万圣肉禽合作社(重点为肉禽加工)、上海奉贤奉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发起人,以全镇各类肉禽生产示范户为重点,组建的一个面向更多农户、地区跨度更大、管理结构更紧凑的合作经济联合体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贩销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组织起来,在劳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运作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融产供销于一体,它能够以其市场信息的优势,去指导和引导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带动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它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种苗、技术等一系列标准化服务,组织农户按照市场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种植、养殖;通过商标注册、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提高商品的附加值,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真正实现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相对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它的宗旨就是把农户组织起来,抱团经营,抵御风险。其一,直接与市场联接,实施订单农业,直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降低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同时,联结龙头企业,增强技术、资金实力,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实施规模经营;其二,与农户联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合作关系,面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可以通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效地减轻风险程度;其三,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组织进行统一谈判和销售,增加谈判“筹码”,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产品销售利润,通过组织成员批量购进农业生产资料等,可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将组织内部加工和流通环节所获得的利润实行二次分利,有效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加,把农民承担的市场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其四,维护行业竞争秩序。通过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牵线搭桥,把农产品有序地引向市场,从而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农民承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什么情况下合作社著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