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的婚姻法男性结婚年龄是20,女性结婚年龄是18。
法律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婚姻法历史: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0年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是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一共有八章二十七条,第二章第第四条明确规定男女的结婚年龄。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条 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四条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律师解答:
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 结婚
第四条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