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书遗嘱
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也必须符合我国的继承法的规定,那么代书遗嘱要怎么写才合法有效?下文为大家分析解答。
代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请别人代拟一份遗嘱之时,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
即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中也没有涉及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
二、请别人代拟的这份遗嘱,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 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 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找下列三种人来充当遗嘱见证人,否则将可能会导致这份代书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8条之规定,不能充当遗嘱见证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些人主要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3. 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4.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如果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建议可以将代书遗嘱立遗嘱的场景进行现场录像,强化这份代书遗嘱的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