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由不充分 2,有效 3,不一定呀 4,先举个案例吧
2000年初,游某看到销售稻种市场有利可图,于是,他从外地购进了一批货源做起稻种生意。马某等20多户农民向他购买“汕优70”稻种94.5公斤,稻苗在抽穗时露了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假稻种。法院判决由游某赔偿马某等人的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为逃避债务,游某与其妻田某演起假离婚的“双簧”戏,即家庭共有财产,包括新建的“小洋楼”、彩电、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和子女全归女方所有。他们还将该假离婚协议书交一份给民政部门存档,致使马某等得不到应有赔偿款。判决书生效后,马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调查,游某与其妻乃是假离婚,于是依法追加田某为该案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游某与田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既然要躲,就做的像一点,中国的法律有很多空子可以钻,你们用的办法也成,不过两人分居避一避就更好了。实在不行就居异地,等案子了结了搬家吧。
对于你们的遭遇,我深感同情,不过现在法律部门的转专业都比较看重MONEY,你要找真正的专业还是要上律师事物所呀
1、自订的风险共担合同、离婚和财产转移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利益,法院会不承认,房产过户无效。(要参考是否是有限责任企业?是否是股份制企业?还是独资企业?依工商注册为准)
2、可另行起诉村级政府(委会),要求返还修路占道款60万元。(要考虑土地是国有的。修路是否侵占企业资产?当时企业资产归谁?)
3、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