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于外地办事处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赔偿金的法律适用标准如何确定?这个对赔偿金的数额有着较大的影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金有多个项目组成,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待遇及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些项目都以伤亡职工本人工资为赔付基数。这样的推定全国的标准是统一的,本人工资数额也是可确定的,因此无争议,也显示了法律的公正性。
但是其他工伤赔偿项目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生活护理费等,项目的赔付标准是由各地省级政府制定的,这就使得标准不统一,得到的赔偿金也迥然不同。
公司设在异地的办事处,由于机构在法律尚无法定性,不属于分公司性质的企业,且办事处员工的人事关系完全由公司总部进行管理。即:员工和公司在总部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在办事处所在地。
1.如果公司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低于办事处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则可适用办事处所在地的标准,法律依据为:
最高法院《人身损赔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经常居住地赔偿标准更高的,依据该标准计算”这里的赔偿权利人就是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办事处所在地就是工伤职工的经常居住地。
2.如果公司所在地赔付标准更高的话,则可要求以该标准赔付。
1.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很多,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地市自行出台的《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等。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