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败诉后再上诉败诉的话该怎么办

2024-12-01 07: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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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只能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申请人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回答2:

劳动仲裁申诉败诉后,非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向所在地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的,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任意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所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答3:

不一定,败诉的原因很多,如果是证据不足的,可以补充新的证据。有些是诉讼请求本身有问题或者市法律适用问题。总结败诉原因才能分析是否必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