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与单位是否主动补签是没有关系的,都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与单位是否主动补签劳动合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