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订婚后分手彩礼是可能返还的。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只要你们没有登记这个钱是能够要回来的,说实话一万块钱还真是不算多,说对方是纯粹骗钱的说给谁听也不会相信的,尤其订婚这个事情不是儿戏,怎么就闹到分开了呢?在情理上说如果你是错的那方为了顾及舆论也不该要回的,反之一样,全看她家讲不讲理了,为了置气是可以去起诉的要回,官司是百分之百胜诉,只不过闹到法庭上毕竟不好听!程序上会很麻烦!
首先对你婚姻失败表示遗憾,现如今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还真是不容易,都快结婚了,还分手不退彩礼真是说不过去,尽量私下合解吧,打起官司来谁的面子都过意不去,这里面的情况我们不是很了解,如果男方无重大过错,是100%能退回来的,祝你尽快解决此事吧!
100%,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彩礼必须要退还的。
尽量私下解决,打官司费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