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上班期间被打伤,算工伤吗?

2024-12-12 1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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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班打架受伤,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3:

第一,公司应当举证,派出所和法院审理记录可以请律师(或者公司法律顾问)申请调取。
第二,劳动部门不应该拒绝向你们出示受伤者提交的材料,不给你们看不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可以在开庭前互相出示证据的,为什么劳动部门不给看?请他们拿出法律依据。
第三,有派出所出警记录和法院的审理材料,应该能够知道他们打架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被打致伤,那么应该是工伤(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否则,因为别的个人原因打架,那就不是工伤。
第四,你们可以请当时在场的其他人员写出书面的证明,看看是什么原因打架的,也可以作为你公司的证据。还有公司的岗位职责,劳动纪律,考勤记录等等,证明公司不允许上班违反纪律打架斗殴。否则,公司可以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进行处理。祝好运。

回答4:

不应算工伤,应属属人身伤害,有加害人负责,虽然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必须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才属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回答5:

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完成工作任务遭遇无法避免的伤害,经资质医院鉴定后由政府劳动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因纠纷,肢体冲突致伤对于一般员工显然不是工作内容之一,但有的职业除外。
所以无法办理工伤。
如果你是用人单位,你可以明确根据申报工伤的条件予以拒绝,并建议他咨询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