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86号)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这里的说的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