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新的《计划生育条例 》明确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生育孩子的男职工,有十五天左右的陪产假。男方因工作原因不能休陪产假,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有的单位不允许男性休假。遇到陪产假被“缩水”或者有假难休的问题,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 ,本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