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作废吗

2024-11-29 1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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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发 票丢失不一定非得作废,而作废发 票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  票发  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  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回答2:

回答3:

丢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回答4:

可以作废呀,发票遗失首先需要登报声明原来的发票已经作废,现在手机上就可以办理了,支付宝首页,或微信小程序上,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极速登报办理 就可以在线办理了∞

回答5:

重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