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叫我们签订劳务合同,是3年的 合同期内如果不干了,要赔偿违约金,那如果被辞退呢?

2025-01-02 07: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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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为老板服务,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怎么会是劳务合同呢?!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你出力老板付钱,违约金从何而来?!
因此,你有权要求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从第二个月起有权要求老板支付二倍的工资;且有权要求老板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签有劳动合同而不想干了时,需要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随时解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被辞退是无理由的,那么签有劳动合同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解除的是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回答2:

你作为劳动者,想要离职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便可,不存在违约金的说法。违约金需要法定情形才能约定。如果你被无故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南京吴律师

回答3:

签订的劳务合同无效

回答4:

如果期间你没有犯什么错,那就是他们违约啦!

回答5:

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而且也不能签订劳务合同,应该是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违约金条款一般只适用于培训费以及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