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方式是没有绝对的好和差,如果双方对工伤等级判断基本一致,赔偿金额和法定标准相差不是太大,当然是私了好,双方都省时省力。如果双方对工伤等级认证差距比较大,这种情况建议走法律途径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出车祸,司机全责,是打官司好?还是私了好呢?根据我的经验,就要看这起车祸的大小了。这要分两种状况:
一是,如果你们的这起交通事故,只是涉及车辆,或伤人不严重的赔偿的话,就可以通过私了,或在交警的调解下进行协商解决上。
二是,如又伤车,又伤人得十分的严重,我奉劝你就打官司要简单得多了。法院是判决多少,保险公司就赔付多少的。两者赔偿额相差不大。关键是还十分的干净利落,让法官说了算。
如果对方态度好,而且司机的车子肯定买了保险,就算是私了也会按照规定额度赔偿的,而且私了免去了诉讼的程序和诉讼费用,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我建议私了吧。
看严重不,如果严重车主不会私了。
如果你只要赔付万八千的,可以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