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按照你的描述来看,警察的处理并无不当。
多的法理就不和你多说了,1000字以内说不明白的。
反正处罚还过得去,不过你方受伤的医疗费什么的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找对方去要。
没给你搞个持械聚众斗殴就好了,知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