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借于他人使用,(一)银行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二)为加大不法分子和相关单位、个人的违规成本,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将对经有权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拒绝为其新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