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提任正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任职要求有所不同。党政机关列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照执行范围。而事业单位列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照执行范围,其执行有关任职规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依据:
一、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7月9日中发〔2002〕7号)第四条、第七条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七条第三款: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二、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2003年04月03日组厅字[2003]10号)第1问、第3问答复意见:
1、问:第四条规定,选拔任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行。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答:这是指列为参照执行范围的,除了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工作纪律外,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前提下,可以结合自身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区别,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就是说,中省市县级的党校、档案局、地震局、供销联社、气象局、林业总站、农机总站、水产总站等地方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的副职提任正职的,可以不完全依照党政机关“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规定执行。但根据各地实践,至少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提任正职。
3、问: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行。这里的“县级以上”是否包含县级?
答:包含。
三、参照执行不等于依照执行或遵照执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无论其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副职领导(副科级)提拔正职(正科级)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至少一年,方可提任正职。
副科长是副科级别吗,如果是副科级别,再过两年整就具备提拔正科级别职务的条件,当然能不能提拔那是看机遇的。参见《干部任用条例》
你所在的单位是哪一级的呢?参照公务员管理么?
按照相关规定,工作3年可以提拔副科,在副科职位工作满两年可以提正科。
不好说,看时机的。我屋科长比副科长小10岁呢,你上哪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