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奏曲( concerto)在古典音乐作品里占有相当多的地位,此者通常在一般管弦乐演奏会的第二部分,是由一名或数名演奏家独奏,乐团作为伴奏,作为一位独奏者他在一首曲子所扮演着重要角色,显现出这首乐曲的价值所在。从十七世纪末<协奏曲>的演奏方式转变成一小部分弦乐器作为主奏(称为concertant,soli),乐团其他成员作为伴奏(ripieno)的演奏方式为大家所接受,通常乐团的大小及主奏乐器都是随着演奏乐曲而改变,并没有一定的限制。
交响曲是通过综合运用并挖掘各种乐器性能及表现力,来塑造音乐形象,体现作曲家内心情感和思想理念的大型器乐套曲形式。由交响乐队演奏,它实质上是交响乐队的“奏鸣曲”,但比奏鸣曲更富于表现力、更加富于恢宏的气势。
交响曲是音乐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音乐形式。“symphony”一词源于古希腊,意为“共响”。早期的交响曲由17世纪末意大利式歌剧序曲演变而来,序曲“快板——慢板——快板”的结构形式为交响曲的套曲形式打下了基础。序曲性质的交响曲在18世纪逐渐脱离歌剧,吸收其他器乐曲的因素,发展成为独立的有3个乐章的器乐体裁,依然属于小型乐队或器乐重奏的作品;后经海顿、莫扎特的大量创作实践,最终确立了规范的交响曲式,即古典交响曲。它包括有4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或稍慢),节略的奏鸣曲式、三段式、复三段式、变奏曲式,具有抒情性;第三乐章,快板(或稍快),小步舞曲;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回旋曲式、奏鸣回旋曲式等。此外,交响曲整体的调性布局、和声结构、各乐章间的对比与平衡、乐队中乐器的组合与规模等均得到规范化而基本定型。
交响曲在贝多芬手下则被发挥到极至,乐曲的展开部与尾声得到扩大,主题对比强烈,和声富于动力性,第三乐章以谐谑曲取代小步舞曲等,都是贝多芬深化交响曲体裁的具体体现。他的《第三交响曲》使交响曲进入19世纪浪漫主义交响曲的新阶段。
19世纪浪漫主义交响曲的最大特征是个性突出,因而也决定此时期的交响曲在不同的作曲家笔下,无论内容、形式、技巧有着不同的创新,出现了以歌唱性旋律取胜的抒情交响曲——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未完成交响曲》、标题交响曲——法国作曲家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等,还产生了新的交响乐体裁“交响诗”。同时各国的民族交响曲也兴起,俄国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柴科夫斯基,捷克的德沃夏克,芬兰的西贝柳斯等都作有具浓郁民族风格的交响曲。此时期的交响曲,其乐章数目有多有少,不局限在4个乐章,乐队编制上有时也有变化。家喻户晓的交响曲主要有奥地利作曲家海顿的《第四十五交响曲》(告别)、《第九十四交响曲》(惊愕)、《第101交响曲》(时钟),莫扎特的《第四十交响曲》、《第四十一交响曲》(朱庇特),德国作曲家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英雄)、《第五交响曲》(命运)、《第六交响曲》(田园)、 《第九交响曲》(合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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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ata意大利文声响的意思,有别于歌唱的声音。奏鸣曲是一种专为某种乐器而写的音乐。除了钢琴奏鸣曲以外,大多数的奏鸣曲都有钢琴伴奏,但也有巴罗克时期的三重奏鸣曲(Trio Sonata)是为三件乐器而写的(其实是四人合奏的,但伴奏者不算在内)。Rondo:回旋曲古典时期一种节奏轻快的曲式。其中的主要乐段会与其他乐段轮替出现。回旋曲大多出现于协奏曲或奏鸣曲的终结乐章,但也会独立乐曲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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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奏是器乐演奏形式之一。两个或两个以上演奏者,各奏自己所担任的声部,同时演奏同一乐曲,达到非常和谐、协调、完美、动听的效果。重奏属于室内乐范围,即在房间内演奏的音乐,音量不太大,但非常复杂、细腻、深刻和严谨。重奏还可按人数分为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六重奏等。由四个同类乐器组成的四重奏占主要地位。如由第一、第二小提琴、中提琴与大提琴四种弓弦乐器组成的弦乐四重奏。或由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和大管四件木管乐器组成的木管四重奏等。凡三件或四件弓弦乐器或管乐器再加钢琴重奏者,通称“钢琴四重奏”或“钢琴五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