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有误!!
一、过户流程:
评估同时房管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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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通知签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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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同时交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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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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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调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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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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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件并打房款
二、客户须提交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非农业户口);
(复印户口本首页与承租人本人页、身份证与承租人页在一张纸上);
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内页共8页,复印第1、4、5页);
4、购房证明及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详细见注意事项6);
5、当月缴租凭证;
6、手章(楷体);
7、《配偶及同户籍家庭成员同意转让证明》一份;
8、如有拆改,须提供房管站出具的拆改证明;若无拆改证明,须先到房管站办理拆改手续。
注:①复印件需使用A4纸;
②所有签字应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③所有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
三、公产房公证事宜:
公产房承租人去世亲属须办理继承,亲属须到天津市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填写完整后,携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包括亲生子女、收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父母的身份证、原承租人户口本18岁以上成员身份证。以上所有成员必须本人到公证员面前办理公证手续。每件公证费270元。一周后领取公证书。领取公证书后到所属房管站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变更后的租赁合同方可买卖。
四、公产房购买产权步骤:
承租人携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属房管站(或产权单位)领取《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工龄调查表》工龄截至92年,以前的算工龄,以后不算,每年优惠4元。填写完毕后送回房管站(或产权单位),7-10日后房管站通知承租人到指定天津银行缴纳购买产权费用(大概1-2万元),15-20天后房管站通知承租人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周期大概为3个月。
五、注意事项:
1、 承租人应保证此房屋无欠租、无拆改、无家庭纠纷;
2、 房本的承租人姓名必须与户口本、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须先到房管站更改房本;
3、 户口本与身份证号码、姓名必须一致,身份证不能超过有效期。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骑缝章,抬头注明“津房置换”);
4、 户口本每页须有派出所公章,户口本上如有撕页、缺页、更改事宜,均需加盖派出所公章或民警章(提供撕页处经盖章后的复印件一份,若承租人页有变更须加印变更内容);
5、 承租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
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承租人配偶死亡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丧偶;或提供死亡证明;
6、 承租人能够提供以下购房证明及票据的为有合格购房去向:
承租人或者配偶或者与承租人同户籍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子女、父母两年内购买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一个购房证明只能作为一次合格去向使用。
购房证明包括:
a、 购买商品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购房时间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发票,购房时间以首次完税的契税发票时间为准;
b、 购买二手私产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发票,购房时间以首次完税的契税发票时间为准;
c、 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和置换手续费发票(以置换手续费发票时间为准);
四、收费
采用划卡方式收费,请原承租人、申请承租人分别到银行办理一张银联卡,按下述条件交费:
1、 有合格去向的收费:1元钱卡费+房屋置换手续费(房屋计租面积×1.3×6元/㎡)+50元(评估费)
2、 无合格去向的收费:1元钱卡费+房屋置换手续费(房屋计租面积×1.3×6元/㎡)+代理费(房屋摘牌价×2%)+50元(评估费)
免予挂牌范围及住户须提供的要件
符合下述5项条件的置换免予挂牌:
1、 拆迁户凭拆迁协议两年之内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免予挂牌。
提供要件:拆迁户需提供两年之内有效的拆迁协议。
2、 承租人与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直系兄弟姐妹及配偶、(外)祖父母、(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置换免予挂牌。
提供要件:
(1) 承租人与配偶之间置换提供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籍,须提供结婚证。
(2) 承租人与子女及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直系兄弟姐妹及配偶、(外)祖父母、(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置换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证明内容须加注经办人和联系电话(与承租人同户籍的不须提供)、户口簿。
3、 在同一里巷的小区(如河西区环湖东里小区、河东区万新村8区)、同一门牌号(如河东区13经路18号院)居住的承租人及其亲属(范围同第2条)免予挂牌。
提供要件:置换双方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如置换给承租人亲属(范围同第二条)的还应提供第二条的所需要件。
4、 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定的房屋,免予挂牌。
提供要件:裁定书或法院判决书。
5、 承租人为单位的,将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给现居住人,免予挂牌。
提供要件:
(1)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该房屋置换的批复文件;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并由法人签字);
(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并由法人签字);
(4) 单位具结书(有法人亲笔签字);
(5) 单位委托书(有法人亲笔签字);
(6)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手章;
(7) 单位公章
6、免吞吐条件:房主的父母、子女、配偶房款可做免吞吐。
我是天津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天津市公产房过户统一在一个叫“津房置换”的企业过户,你可以到你家附近的店面咨询,每个店有专门负责过户的专员,会根据你的房子及家庭情况详细告诉你怎么办理.
直接去天津市找个津房置换就办了,哪个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