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一年制的法学硕士,也就是所谓的授课型硕士。这种硕士学位虽然教育部认可,但在国外国内的用人环境中,并不受用人单位的认可,特别是学术单位。你如果想通过这种硕士去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咨询机构等还可以,但要进大学教学几乎不可能,除非你有关系。现在的大学在法学教师的招聘上,以不像四五年前,只要是硕士毕业,有些二本院校就接收。现在,法学专业没有博士学位,要进大学教学,已经非常困难。何况好多大学的招聘条件明确写着不招收国外一年制的授课型硕士(这种硕士并不具备直接申请博士的资格)。这种硕士的声誉在国内已经是名声狼藉,最好去读国外研究型的法学硕士。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