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确权后可以流转,土地流转先确权征地须按证补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要求: 1、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 2、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 3、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 4、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通知》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您好,
第一:农村土地的价值问题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加快,不少乡村发展的都很不错,也已经有不少的企业开始入驻到农村。而且,以后农村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将和国有用地同价同权,这就意味着农村的土地价值上涨,农民现在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未来将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农村土地的价值上升毋庸置疑,农民朋友对此不必担心。
第二:土地资源的浪费问题
现如今,不少农民都不愿意再继续种地,农产品的价格真的是伤透了农民朋友们的心。就拿今年的玉米来说吧,一亩地玉米的产量差不多有900~1000斤,而今年大多数地区的玉米价格都在0.7元-0.9元,农民辛辛苦苦一季最后却只挣了几百元,反倒不如外出打工,虽然辛苦一些,但是能够赚得更多一些。
如此一来,多数的农民会选择外出务工,致使不少土地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显然,这样的现象不是我们大家愿意看到的,也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第三: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
对于土地流转,不同的人也会持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有的农民担心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承包者不能够如约付清土地流转费用;还有的农民担心土地流转之后土地被滥用,发放的粮食补贴领取不到等等。总之,就目前而言,农村的土地流转市场是问题一大堆。
不过,有农业专家表示,未来土地流转将会是一大趋势,从整体来看还是利于大弊的。如果能够在短期内解决土地闲置、撂荒的问题,土地流转还是能够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
对于靠地吃饭的农民来说,土地确权后会出现三个突出问题:第一,人死了还有地,第二,闺女嫁了还有地,第三,而添人进口有小孩的却得不到土地。这样,就会出现人少反而地多,人多反而地少。长次以往会不会出现矛盾?借此抛砖引玉。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