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期间,你们提供劳动了,应该支付工资!
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
一错再错的企业,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持《仲裁法院判决书》和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9个月的工资按双倍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几个月都应该享受双倍工资。但因为你们已经通过仲裁了,又补上合同了,就不好要了,很可能单位有意拖延,依我看只凭你自己去要是不可能的,应该继续走仲裁或起诉的路子。
《劳动合同法》:
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仲裁了什么?法院判决了什么?你应该说清楚,冲裁和法院判决是两码事!你的仲裁请求是什么?裁决是什么?估计你没经过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