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千米。设甲乙两人的相对速度为X,一开始两人相距67.5千米,然后行走了5个小时,两人已经相遇过了,且还相距20千米,那么就是5X=67.5+20,解得X=15.5。现在回到题目的一开始,甲乙两人行走了3小时后,两人相距67.5千米,这三小时行走的距离就等于时间乘以两人相对的速度,即3X=3*15.5=46.5,那么总的距离等于67.5+46.5=114.
算术解和方程解是不一样的。这个是算术解法:(67.5+20)÷5×3+67.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