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即可,这属于工伤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文从责任划分角度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并未排除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受害职工可以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并未排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的情形。
可以把交通事故起诉至法院,无法确定责任的法院一般是判同等责任,然后根据这个判决书再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个人认为应按照非主责认定,申报工伤。
我国法律原则之一,是“疑罪从无”。也就是说,当无法举证过错的情况下,按无过错认定。由此,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事实最低程度说明无法认定主要责任,则应按非主要责任认定。
说“应”字,是考虑了各人对法理理解不同可能会得出不同的诠释。因此在不能申请工伤的情况下,可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定。
在工地范围和工地所上班的时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原意,只要没有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你是主要责任的,都应该直接认定为工伤。但有些劳动局会可能以此为由拒绝认定工伤。这样的话一是可以起诉劳动局达行政诉讼,再者可以到法院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非主要责任,再可以认定工伤。 需要律师帮助或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苏州秦佳俍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全国十强律师事务所,主办苏、锡、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案件,苏州市金阊区三香路九九九号十三层,附二院隔壁,苏州市政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