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可以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先要看协议中有没有孩子抚养费的约定,有约定的话直接依据约定履行就可以了,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可诉至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没有约定的,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另外,也可以以孩子名义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