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适用合伙企业吗?

2024-12-04 01:53: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适用的。
  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但是该法第135条却为合伙企业适用破产程序提供了依据,该条规定如果其他法律允许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可以破产,则可以参照破产法适用破产程序,而《合伙企业法》恰好就属于“其他法律”。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又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破产。以下是我国合伙企业具备破产资格的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135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2.《合伙企业法》第92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我国的合伙企业已经被赋予了破产资格,可以在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债务之时,由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只能由其债权人提起,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自身无权提出。[1]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合伙企业适用破产程序受到限制,尽管根据上述《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我国的合伙企业已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但法律只是规定了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破产清算,并没有规定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现代破产程序制度都不仅仅包括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包括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而我国也同样如此。

回答2:

  不适用。因为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回答3:

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所以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破产法不适用于合伙企业。

回答4:

企业破产法主要用来解决企业在出现资不抵债时顺利推出市场。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所以,在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时,可以对公司财务、账目、资产等进行评估、清算,但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无限地找合伙人承担责任,也没有企业资不抵债一说。
所以企业破产法不适用于合伙企业。
希望能帮到您~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果说该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