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前几天见过类似的。
1、厂房属于不动产,按理应该进“固定资产”,但这里有个问题,由于土地是租赁的,你单位不可能有土地使用权,但我国对房地产的权籍管理明确规定房地不可分离,土地优先,如果进“固定资产”,我认为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报表数据并不真实,容易引起误解。
2、如果进“固定资产”,按规定房屋是按30年折旧,这个折旧年限可能长于土地租赁期限,不论是从财务核算、成本分摊的角度,还是从公司营业风险的角度,都不合理,前期成本分摊少,利润虚增,后期则反之,利润虚减,不符合可比性原则。
3、如果缩短折旧年限,有偷税之嫌,即使专管员沟通同意,但终究是个定时炸弹。
4、如果是我,肯定进“长期待摊费用”,这倒不是什么会计原则的问题,主要目的是调节纳税,如果期末有利润,则多摊,如果期末没有利润或利润较少,则少摊甚至不摊。
以上一见仅供参考。
第一,这种在租凭场地上新建房,与出租方是如何商议的.最后可以作价处理给出租方吗?
第二,如果你们的租凭经营期限长于此新房的折旧年限.是可以入固定资产的.
因为,你们实际上是建房,所以只有入固定资产才合理,如果入材料还须抵扣进项,这样是不合理的.
第一,这种在租凭场地上新建房,与出租方是如何商议的.最后可以作价处理给出租方吗?
第二,如果你们的租凭经营期限长于此新房的折旧年限.是可以入固定资产的.
因为,你们实际上是建房,所以只有入固定资产才合理,如果入材料还须抵扣进项,这样是不合理的.
回答者:3DE - 经理 四级 9-24 15:26
同意.同意.
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