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儿判给谁?法律有规定吗?

2024-11-23 2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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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有这个规定,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亲离婚时选择随父亲或者母亲共同生活,即所谓的抚养权归属要尊重孩子的意见。

当然,具体到个案中,也要考虑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在服刑,此时离婚的话,孩子是不可能选择的服刑一方的,因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回答2:

首先应考虑孩子的年龄,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做监护人,十岁以上的孩子应征求孩子的意愿,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那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孩子平时的生活习惯,哪一方又不能再生育的疾病。建议综合考虑。

回答3:

如果男女双方都主张抚养孩子的话,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因孩子在哺乳期由女方抚养更加有利。
男方如果主张抚养的话,可以在孩子稍大一些时,提出变更抚养关系诉讼。综合双方情况,再次判断孩子抚养问题。

回答4: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回答5:

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同时,看小孩的年龄,各个年龄段的小孩,其抚养权归属是不同的。如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女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小孩,要征求小孩本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