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属于婚外情?这样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2024-12-19 18:58: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不合法,不构成诈骗,要求10万元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可能得到支持,只能说感情自由的前提下,还要学会自重自爱;
2、这种情况不属于重婚,因为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后来已离婚,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2:

查看目前与之在道理上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找不到适用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找不到适用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找不到适用的条文;只好到民法总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去找,能沾得上边的是第四条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隐瞒已婚的男方违反了自愿与诚实信用的原则。之所以说隐瞒已婚的男方违反了自愿原则,是因为女方只是愿意与未婚者同居,而不愿与已婚者同居(何况你们还未同居)。但是,由于规定不具体,适用起来极为困难。困难在于不知隐瞒已婚的男方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恢复原状是不可能的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则越做越造成更大的损失;赔礼道歉也是越做损失越大;受害方主要诉求的经济赔偿则难于确定金额。
对于未生育的,一般的被骗女性的精神损害不亚于因身体受伤导致九级十级伤残的人所受的精神伤害,有的被骗女性考虑到自己的一辈子都没了,所受的精神伤害就更大了,所以宜参照十级至八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果曾经人流的,宜根据医学数据,如果人流次数达到难以再生育的一般次数的,损害赔偿金额宜等同于人身损害的一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责任承担比例宜隐瞒已婚的男方负主要责任,受骗的女方负次要责任。因为受骗的女方也有义务知道难以再生育的结果,并有权拒绝不去做人工流产。(何况女方没有因此而失去生育能力)

参照以上几点 女方只能因为精神压力过大跟你索要赔偿 但是没有那么多而已。你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回答3:

  《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46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凡是有配偶与第三人暧昧甚至越轨都属于婚外情,造成家庭破裂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首先建议您至当地律所咨询律师。关于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由于男方从未与女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不存在重婚的问题。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男方与女方没有经济纠纷,男方未从女方处获得财物,男方的行为不涉嫌诈骗。
3、诈骗是刑事案件,需报公安局,法院不会直接受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