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3400元罚款是一项行政处罚决定,可能你没有法定期限内(复议期间为60日,起诉期间为90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因此,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然生效。现在就是行政机关依据生效的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目前为止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救济的途经,只能支付该罚款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事 去把罚款交了 在交个诉讼费 就完事 别在拖了 名声不好 如果你名下什么财产也没有还行 执行的拿你也没办法 如果有财产 趁早给了吧
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后你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处罚决定,由于你没有提出异议,处罚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工商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好办法了。只好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