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下签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法院的正式调解书没有给到

2024-11-10 14: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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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时,法官提出不另行制作调解书,并记录入笔录,双方未提出不同意见,则签字后则不能反悔。
但如果是另行制作调解书,则签收后生效。
如你认为未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建议你,提起离婚诉讼,他撤诉,你可以起诉,写明你的诉求,提供相应证据。

回答2:

无效,建议你继续提出诉讼!祝好运!

回答3:

调解书才是有效的。所以,继续诉讼吧。

回答4:

无效,可重新起诉

回答5:

一般情况下,调解协议签字后,法院会根据这个出具调解书。如果对方在调解书出具前撤诉,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