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兄弟民宅基地纠纷

2025-01-30 16: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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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法财产"。首先,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很强的依附性的,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也就是说不可以继承。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保障每户农民居住需要,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的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故从法律上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的所建房屋的继承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也就是说,如果某人继承了房屋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宅基地上的, 不应该要求某人拆了房子将宅基地退出来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