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年底转业的四级军士长,按照条例的规定政府是要给安排工作的而且是事业编的。可是我今天去问的...

2024-11-27 08:29: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所谓政府安置就是政府出面联系接纳单位,实际上与自己应聘没什么区别。只是失业后如没领补助金地有机构保底而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务局,各军区、各军兵种、总装备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维护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权益,现就军人退出现役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的军队干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按实际服役时间计算到月。
二、退役军人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以下简称《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给本人。
三、退役军人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缴费年限证明》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军人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五、根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人员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后,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其服现役年限不再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日起累计计算。

回答2:

兄弟想开,别说你四级士官,就是正团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编制!所谓没有编制都虚的,你在部队上,你知道该怎么去运作的

回答3:

当了那么多年兵得到的是这样的待遇感觉好心酸,真的是希望国家能够重视一下转业军人的安置问题

回答4:

阅读时光

回答5:

编制可以说很重要 也可以说不重要 工资都是差不多的 福利现阶段也会一样 就是退休了以后不好说 不过只要你的档案清楚明白 应该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