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终结余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24-11-24 05: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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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经营亏损(经营结余为负数即借方余额)不必要去刻意做账弥补。按照会计处理流程,1经营收支、2经营结余、3结余分配、4事业基金的顺序:
  1、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 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 “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2、“经营结余”为贷方余额,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经营结余”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3、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4、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结转后,“结余分配”科目应无余额。
  按会计流程做账后,今年经营结余的2万元自然弥补以前年度累计经营亏损,年末“经营结余”为负数2万元(借方余额),不必结转。至于要不要缴纳所得税,会计上不必缴,但税法与会计处理有些不同。

回答2:

事业单位年终结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注意事项及方法为:

  1. 经营结余的亏损不允许结转

  2. 本年度还是在经营结余科目里弥补


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附件)

3403 经营结余

二(二)年末 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三 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收入支出表》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实现的经营结余扣除本年初未弥补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前的余额填列;如该年末余额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的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金额减去“应缴企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回答3:

税务上要做亏损弥补台帐,不超过5年可以直接进行亏损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