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婚姻法,若你有证据能证明首付是你付的,那么首付就归你。若在婚后你们共同继续偿还余下的房款,则首付以后的部分为共有财产,所以我觉得,以后你们还要共同还贷,所以在协议里写上双方的名字也是应该的。首付婚前还款的部分吗,若女方愿意写一纸协议来认定此事与她无关也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了,没什么可烦恼的,这是个物欲横流的新时代。
愿你们婚姻美满、幸福、长久!
建议:另觅知音,真想不散,去做一个有你女友名字的房权证复印件让你未来岳母看看。
如果真的写了那个协议,拿去公证就没有问题了。
离了吧
这种事情你都想不通
我是男的
但是我说你一句你别不爱听
你真不是个男人
爱你的女人你就应该无条件付出
不应该计较这些
但是你要是凑合和她过
不如早分手
那要看看你爱她有多深,如果首付不多的话,就写吧,再者今后还贷款不是也要两个人一起还吗,问我爱她有多深,首付贷款一半代表你的心。。。。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