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门女婿,女方要求离婚,而我没有过错,现有一个六个月小孩,婚后新建房屋一幢,女方该如何赔偿我呀

2024-12-12 2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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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协商,不成到法院一般是这样:婚后所建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分,或者折价给另一方。小孩很小一般判给女方。这不是有没有过错的问题,只要感情确已破裂便可以离婚,除非她有出轨或者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等恶习否则没有赔偿。

回答2:

您好。
如果您的妻子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家庭暴力等行为,不需要向您赔偿。
孩子只有六个月,一般会跟随母亲生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
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回答3:

女方巴不得你净身出户,只有法庭上见了。无过错方能多分点房产,孩子一般判给经济实力强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