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还款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就相当于是“第二当事人”或“担保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在“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第二当事人”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而你目前根本不具备这个“协助还款人”的资格,其根据如下:
一、你本身在银行就有两份贷款合约,证明你经济实力不足,你无经济能力为他人担保;
二、你已经办理了房屋贷款并购置了一套住房,同时还想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协助还款人”仍然是购房合同的“第二当事人”,有悖于当前相关政策规定;
三、法律和政策面前是不能讲情面的,只能按规定、条令办事!不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再讲情面也是不能办理的!
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即可!
同时你是否可以办理第二套住宅的贷款已经有问题了,这才是你应认真考虑的!
祝诸事顺意!
三、
二、你己经进行了购房贷款
一、
不可以的,因为已经有贷款的,后期在贷款会比较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