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点A与B、B与C之间是经济业务往来关系,证明其经济关系的凭证是发票,ABC三家单位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签订的协议是债务清偿协议,与经济业务往来没关系。即使A将款直接付给C公司,A记账也是记冲减B单位的往来欠款。税务认可是对业务真实合法性的认可,即AB、BC之间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有效。
款可以这么付,然后三方写个东西,就说用A公司欠B公司的债冲抵B公司欠C公司的债,只是可以的,三方盖章就行
可以,附件需 签份协议书三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