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中的变损是什么情况下收取?是高供低计?还是专变?

2024-12-25 22: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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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对这种情况的计费规定:
第七十四条 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所以对于专变,如果在低压计量,就要计算变损。高压计量不计变损。